《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依据“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部署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十三五”科技创新主要成就
科技创新实力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4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6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43家。省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体系初步形成。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98件;全省r&d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19%,列全国第11位。现有两院院士58人,数量在全国居第8位。
重大科技成果竞相涌现。“十三五”以来,共获国家科技奖励94项。金属纳米结构材料、“海翼号”深海滑翔机等重大创新成果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多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助力神舟十一号成功飞天。通过实施辽宁联合基金,促成了30项成果实现产业化,储备了50余项前沿科技成果。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645.1亿元,居全国第13位。
创新主体活力持续迸发。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突破7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00家,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超过21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2家。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化学、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应用经济学等世界级一流学科(群)建设加快推进,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省属科研院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研发水平和创新活力不断提升。
区域创新高地加快形成。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比2016年获批建设时增长了36.7%和34.4%。2020年全省19家省级以上高新区贡献了全省13.9%的地区生产总值、29.2%的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特色产业集群具备一定规模,品牌效应明显。获批建设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成为全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改革创新示范区。
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初步构建,科技成果“三权”下放加快促进成果转化。沈阳市获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形成了8条改革经验并向全国推广。全省双创示范基地达到19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93家,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达到272家。海外学子创业周、辽宁创新创业大赛、双创活动周等品牌活动,使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科技强农惠民扎实推进。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达到24个,朝阳市喀左县获批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35家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服务患者30余万人次,培训基层医护人员20余万人次,搭建了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协同研究网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启动四批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自主研发出高端防护产品37项,移动方舱、无创呼吸机等抗疫先进成果65项,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科技创新基础和实力稳步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强化,科技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创新生态全面优化,科技创新成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支撑,推动辽宁在全国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重点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1 |
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7.9 |
年均增速>9 |
2 |
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 |
6.4 |
8 |
3 |
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人年) |
50.2 |
70 |
4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研发机构比重(%) |
6.6 |
25 |
5 |
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7002 |
>15000 |
6 |
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增长(%) |
6.6 |
年均增速>10 |
7 |
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数(家) |
10806 |
>35000 |
8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3.71 |
4.95 |
9 |
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亿元) |
645.1 |
>1000 |
10 |
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 |
10.41 |
>15 |
四、“十四五”科技创新重点任务
一是构建沈大“双核”引领的全域创新格局。突出沈阳、大连在全省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高新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快建设浑南科技城、英歌石科学城,创建沈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大连东北亚科技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布局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特色创新平台,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双核驱动、多点辐射、梯次联动”的创新发展格局,支撑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布局和国际创新网络。
二是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对标国家实验室,高标准建设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智能制造实验室和辽宁精细化工与催化实验室,打造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创新发展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以国家级平台为引领,加快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构建覆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应用全链条的科技创新重大平台体系。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源头供给。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导高校院所和研发机构开展创新活动,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加强科研院所能力建设;构建基础研究体系,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协同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
四是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一方面围绕支撑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另一方面围绕产业链断点、技术堵点、企业痛点,集中在先进制造、航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现代农业、能源、海洋等领域攻克一批体现国家战略意图、适应辽宁产业需求、彰显辽宁科技优势的关键核心技术,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五是加强民生改善科技支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民生领域的科技攻关,提高重大疾病预防诊治能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实施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供给,推进资源高效开发与循环利用,创新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技术保障,着力补齐涉及民生领域的科技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六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构建由企业做“盟主”、契约为纽带、有明确市场目标的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000个以上,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发组建联盟3000个以上。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加快发展雏鹰瞪羚独角兽等新经济企业,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推进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七是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布局建设100家以上中试基地,并逐步建立完善建设机制,组织实施100项以上重大中试项目。高标准建设区域枢纽型技术交易市场,打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沈阳、大连、鞍山联合创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探索。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业化、市场化、精准化线上线下科技成果撮合对接、路演活动,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八是打造科技人才集聚高地。持续推进“带土移植”行动,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引进域外创新创业团队500个。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培育工程,围绕全省重点产业布局和重点领域人才需求,依托各级人才计划,优化科技人才培育体系。积极推动高层次人才在辽开展项目对接、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促进一批科技成果在辽宁落地转化,提升科技人才使用效能。不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充分激发人才创造活力,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产业链深度融合。
九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以制度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优化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构建“战略研究—规划部署—任务布局—组织实施”的有效衔接机制;重构省本级科技计划体系,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构建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机制,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改革和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完善科技奖励提名规则和程序,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加强对科技活动日常监督和全过程管理,建立可回溯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全面贯彻实施《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加快构建科技创新制度环境;完善科技伦理治理制度,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十是营造优良创新生态。实施《辽宁省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省战略纲要》《辽宁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新兴和交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推动基础通用与公益和产业共性技术标准优化升级,加强技术标准研制过程中的科技支撑。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体系,积极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