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深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正式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其若干规定,深入实施《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规范开展技术转移从业人员能力等级培养,科技部火炬中心在总结地方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特点和技术市场发展需求,以提高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构建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为目标,于近日印发了《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秉承“基地、大纲、师资、教材”四位一体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思路,按照分级管理、分层培养的原则,分别设置了初级技术经纪人、中级技术纪经人和高级技术经理人三个等级的培训课程。培训课程由公共知识、政策法规、实务技能、能力提升四个模块构成,不同层级所需各模块的培训课程和培训学时不同。《大纲》所列培训课程包含了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经纪实务、公共知识、实操案例等内容,对各级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以及技术转移机构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大纲》融入了国务院关于推广第二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改革举措的精神,推动落实“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提出了高级技术经理人培养理念。高级技术经理人除应具备初级技术经纪人的科技中介服务能力和中级技术经纪人的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能力外,还应具备知识产权资本化、高价值专利运营、国际技术转移等更深入、更专业的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并同时完成两项商业计划书或案例分析报告等。高级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的设置为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向职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指明了路径。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资源。长期以来,科技部高度重视技术转移从业人员培养工作。1997年,原国家科委印发了《全国技术经纪人培训大纲》,并于2000年进行了修订,为在全社会引导形成技术转移服务理念,发展壮大技术转移从业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关于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的通知》,确定了11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此次《大纲》的发布与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功能定位,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带动技术转移机构提质增效,加速推动以高水平、专业化技术转移专职人员为核心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